1、简介
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25个国家适用的商标体制。欧盟的25个成员国分别为:英国(GB)、德国(DE)、法国(FR)、意大利(IT)、比利时(BE)、卢森堡(LU)、丹麦(DK)、瑞典(SE)、西班牙(ES)、葡萄牙(PT)、芬兰(FI)、希腊(GR)、奥地利(AT)、荷兰(NL)、爱尔兰(IE)、塞浦路斯(CY),捷克共和国(CZ),爱沙尼亚(EE)、匈牙利(HU),拉脱维亚(LV),立陶宛(LT),马耳他(MT),波兰(PL),斯洛伐克(SK),斯洛文尼亚(SI)。按《欧共体商标条例》和《欧共体商标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向设在西班牙阿里肯特Alicante的欧盟商标局(OHIM,或称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注册欧盟商标。注册的欧盟商标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受到法律保护,具有与在成员国注册的商标相同的法律效力。
(1) 申请程序简单;
(2) 费用低。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25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3) 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5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4) 更容易满足对使用的要求。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5) 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
(6) 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
(7) 不但词语、标识等传统商标可获得注册,声音,三维标记等新型商标,也可申请注册;
(8) 一件商标申请最多可涵盖3类商品或服务,超过3类的,每类费用须另加申请费;
(9) 欧盟商标注册采取双重保护原则,欧盟商标不取代国家商标,国家商标与欧盟商标同时并存。
3、欧盟商标的注册程序:
欧盟商标注册由OHIM执行,主要由以下3部分组成:
第一步:受理申请和审查。
第二步:欧盟商标注册申请的公告,此公告为3个月。
第三步:如果公告期间无异议提交,或者异议裁定申请人胜诉,那么此欧盟商标申请将被获准注册。
(1)申请人名字;
(2)申请人国籍;
(3)如果是公司,写明公司的名称和注册的国家;
(4)标志的描述:文字标志或图样标志;
(5)使用商标的产品或者服务的类别;
(6)如果已在中国或其他国家注册,请提供注册号和注册日;
(8)代理委托书:应当由申请人签章。
申请后大概1-3个月收到受理通知书。电子受理号码1-3天内给予客户。要准确的预测一个商标从提出申请到最后注册下来需要多长时间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有许多因素影响这个过程。一般来讲,整个过程需要1.5年的时间。